1.《疾病及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分類》第10版(ICD一10)中情緒不穩(wěn)定型人格障礙有沖動型和邊緣型兩個亞型。
不穩(wěn)定型人格障礙有一個突出的傾向,即行為沖動,不計后果,伴情感不穩(wěn)定。邊緣型人格障礙屬于此類,也有上述特點,除此之外,病人自己的自我形象,目的及內心的偏好(包括性偏好)常常是模糊不清的或扭曲的。
他們通常有持續(xù)的空虛感。病人由于易于卷入強烈及不穩(wěn)定的人際關系,可能會導致連續(xù)的情感危機,也可能會激勵避免被人遺棄,并可能伴有一連串的自殺威脅或自傷行為(這些情況也可能在沒有任何明顯促發(fā)因素的情況下發(fā)生)。
你好
國際疾病分類(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ICD),是依據疾病的某些特征,按照規(guī)則將疾病分門別類,并用編碼的方法來表示的系統。
比如說,住院病人、死亡病人都需要疾病編碼的。
是WHO制定的國際統一的疾病分類方法,它根據疾病的病因、病理、臨床表現和解剖位置等特性,將疾病分門別類,使其成為一個有序的組合,并用編碼的方法來表示的系統。目前全世界通用的是第10次修訂本《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仍保留了ICD的簡稱,并被統稱為ICD-10。
明白了吧
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都離不開他的。
ICVD使用結構性程序來制定對前庭癥狀、綜合征、疾患和疾病的國際性共 識。
ICVD是由相互關聯的4個層面構成的體系,每個層面具有本身意 義但又與其他層面關聯,每個層面在這個相互作用的有機整體內發(fā)揮作用。癥 狀層面上的討論并不限制和妨礙機制層面上的討論,機制層面的討論反過來推 動其他層面的深入,形成臨床-研究的良性循環(huán)。
CCBS成立了各分委員會負責各種不同疾病的定義和診斷標準,以及后續(xù)評論,并在出版前進行完善。為 了適應這個領域跨多學科的特點,規(guī)定每個分委員會必須至少由一個神內醫(yī) 生、一個耳科醫(yī)生和一個研究人員構成,成員至少分布在三個洲或以上。
在與 相關專業(yè)學會協同討論基礎上產生草稿,并在Barany協會會員間廣泛評論后形 成最后版本。 Barany協會負責制定的這些診斷標準最后版本不僅建立在當前 最佳科學證據的嚴格評估基礎之上,而且根據CCBS為ICVD建立的模板,所 有定義都由注釋、評論和書面討論支持。
根據構架診斷一個前庭疾病將需要在4個層面上界定:具有哪些癥狀體 征;屬于哪一類發(fā)作形式;符合哪一個疾病的診斷標準;發(fā)病機制可能是什么。 從而深化前庭疾病診斷,推動流行病學和發(fā)病機制等相關研究,提高解決癥狀 體征層面問題的水平。
ICVD是一件工程浩大的工作,計劃分3個階段完成,第一階段主 要為建立ICVD,第二階段主要為推廣和普及,第三階段為驗證修改發(fā)展更新。 雖然第一階段還沒有最后完成,但是隨著定義和標準不斷完成和發(fā)布,ICVD對 這個領域的發(fā)展必將產生重大深遠影響。
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第十次修訂本,是最早形成于1893年作為貝蒂榮〔原譯名伯蒂隆、分類或國際死因列表的一系列分類中的最新版本。ICD的第十次修訂工作始于1983年9月在日內瓦舉行的一次關于ICD一10的準備會議。工作方案由定期召開的世界衛(wèi)生組織國際分類家族合作中心主任會議制定。指導方針由包括1984年和1987年召開的國際疾病分類第十次修訂本專家委員會會議在內的一些專門會議提供。
世界衛(wèi)生組織1978年頒布的《疾病分類與手術名稱》記載的疾病名稱 就有上萬種,新的疾病還在發(fā)現中。
比如說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AIDS) 就是1981年發(fā)現后補進去的。簡單來說,疾病分為兩大種類:一是生物病原體引起的疾病,如各種 細菌、病毒、寄生蟲等引起的疾??;二是非感染性疾病,包括遺傳性疾病、物理和化學損傷、免疫原性疾病、代謝和內分泌疾病、營養(yǎng)性疾病、心因 性疾病、老年性疾病等。
一般根據發(fā)病原因、病變性質和主要病變部位, 把疾病分成若干類組并加以編列。《國際疾病分類》(ICD )是世界衛(wèi)生組織 每10年修訂一次的疾病分類辦法,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衛(wèi)生部則修訂了全國 統一的《醫(yī)院住院病人疾病分類》。
為了對比世界各國人口的健康狀況和分析死因的差別而對各種疾病作出的國際通用的統一分類。這項統一分類目錄由來已久,1853年國際統計學會著手編制統一的疾病名稱和死因分類,經四次修訂,到1893年始產生只包括死因的國際疾病與死因分類,同時規(guī)定每隔十年修訂一次。1948年第六次修訂才編成名符其實的國際疾病與死因分類表,1975年第九次修訂的分類表日臻完善,于1977年由世界衛(wèi)生組織出版,并規(guī)定從1979年1月起使用10年。
第九次修訂的分類共分十七大類和兩個補充分類:(1)傳染病與寄生蟲病,(2)腫瘤,(3)內分泌、營養(yǎng)、代謝及免疫性疾病,(4)血液與造血器官疾病,(5)精神病,(6)神經系與感覺器官疾病,(7)循環(huán)系疾病,(8)呼吸系疾病,(9)消化系疾病,(10)泌尿生殖系疾病,(11)妊娠、分娩及產后合并癥,(12)皮膚及皮下組織疾病,(13)肌肉骨骼系統及結締組織疾病,(14)先天異常,(15)圍產期特有的病態(tài),(16)癥狀、體征與診斷不明確的狀態(tài),(17)損傷與中毒。兩個補充分類是損傷與中毒原因的補充分類和影響健康因素和聯系保健機構的補充分類。
在大類和補充分類下面還按病因、解剖部位等分為若干小類,小類下面再分為三位數字的基本項目,組成三位數字基本分類表。在三位數字分類下面還有四位數字的詳細分類和對各種分類所包括內容的詳細說明,很多小分類還有五位數字分類,這個詳細分類表稱“四位數字分類和統計項目內容表”。

聲明:本網站尊重并保護知識產權,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果我們轉載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權利,請在一個月內通知我們,我們會及時刪除。
蜀ICP備2020033479號-4 Copyright ? 2016 學習鳥. 頁面生成時間:2.974秒